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7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以及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示考察人选,不在推荐范围;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也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根据省人社厅下达我校的指标,推荐1名人选。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程序进行。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工作程序,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奖成果情况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 推荐选拔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政府特贴情况表》1份(附件1)。
3. 《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缩放至A4纸张打印)8份。
4. 其他附件材料1套(目录样式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推荐材料中所列情况属实。
六、时间要求:
请于2014年5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燕山校区办公楼430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耿老师
电 话: 82911165  
电子邮箱:sdufersc@163.com
附件:
1. 政府特贴情况表
2.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
3.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山东省人社厅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74号)链接 http://www.sdhrss.gov.cn/cm/001/001004/001004015/001004015005/74246522279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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