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开拓国际视野,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东财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政人〔2014〕35号),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按需培养、重点支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原则。选派45周岁以下的教学科研骨干赴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进行研修。
二、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学风正派,立志在我校长期工作。
2.身心健康,能适应境外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特殊要求,回校后能够承担较为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主持过校级(含)以上教学改革立项、或获得过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或作为主持人获得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同时须在学校确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论文;
(2)近3年在学校确定的B类以上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并主持过厅级以上研究项目。
4.研修内容必须与所在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有明确的研修计划。
5.达到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标准;或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6.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计算年龄或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自愿申请,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境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推荐表》(见附件1)。
2.单位推荐、学校审批。各有关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对申请人及其研修内容进行评议,明确其境外研修的目的和回校后承担的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办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提出入选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并予以公示。
3.名额:每单位推荐人员不超过3人。
注:1.已入选学校各项人才支持计划人员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博士学术专项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非带头人成员除外)。
2.已获得国家、省或学校公派出国(境)进修资助的人员,返校工作未满5年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已于近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省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及其他类似资助的教师,若校外资助方规定的研修期限符合本方案规定,可参加本项目遴选,入选者纳入本项目管理与考核。
四、支持措施
本计划的支持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12万元人民币。
五、报名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推荐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山东财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8份(见附件2,A3纸打印)。
3.其他附件材料1套。主要包括:语言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
六、报名时间
各相关单位请于2017年11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1793591
电子邮箱:rcb@sdufe.edu.cn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推荐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重点支持计划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