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26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必须是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学校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以及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示考察人选,不在推荐范围;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也不再推荐。  

二、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省人社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1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指标直接推荐。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现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认真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推荐。成立推荐评议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查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学校。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学校拟推荐初步人选,公示确认。  

(三)组织上报。根据省里要求,填写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  

五、报送材料:  

1.推荐选拔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单位专家评议推荐情况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缩放至A4纸张打印1份。  

3. 证明支撑材料。  

请于2018年5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我处(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并将《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耿老师  

电 话:82911165  

邮 箱:rcbsdufe@126.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26号  

2.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  

3.证明支撑材料目录样式  



 

人事处(人才办)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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