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关于2018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1人。
二、范围及条件
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按照《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见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入选2017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的不再推荐。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申报人及工作单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申报人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引领金融产业发展、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的,优先推荐;
4.属于2017年以来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
三、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5份);
3.2017年1-12月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
4.申报人2017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所任职单位2017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5. 2017年以来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引领金融产业发展、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方面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申报人在其中发挥作用情况说明(一式1份);
6.从省外市场化选聘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招聘方案、录用通知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的过程材料(一式1份)。
四、工作要求
请于2018年10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我处(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并将《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表》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耿老师
电 话:82911165(61165)
邮 箱:rcbsdufe@126.com
附件(请从学校办公系统下载):
1.关于2018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鲁政办自[2017]93号)
3.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表
人事处(人才办)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