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我校限推荐1人。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申报人及工作单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人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中以及在引领金融产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优先推荐;

(四)属于2018年以来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

(五)个人诚信纳税情况将作为重要评定依据,有不诚信纳税记录的人员,不得推荐。

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同一人选只得通过一家推荐主体申报,如出现重复申报问题,该推荐人选资格作废。对已入选2018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的不再推荐。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附件1)第一层次入选者不得申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入选者,尚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管理期在2019年结束的,须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如原工程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申报资格。入选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后在管理期内,不得申报其他人才工程或类别。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报告(一式1份,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及政治表现、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等);

(2)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10份);

(3)2018年1-12月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一式1份);

(4)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

(5)申报人2018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所任职单位2018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后退回);

(6)所任职单位2018年以来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以及在引领金融产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方面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和申报人在其中发挥作用情况说明(一式1份);

(7)从省外市场化选聘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招聘方案、录用通知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的过程材料(一式1份)。

(二)除纳税记录外,其他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上述材料(1)(2)(4)项电子版为DOC格式,(5)(6)(7)项电子版为PDF格式。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各推荐单位要确保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填报内容前后不一致,证明材料与申报表格填报内容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问题的,取消个人的申报或入选资格,对推荐单位予以批评。性质特别恶劣的,取消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

(四)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申报查重工作,对于曾入选过省级第一层次重点人才工程、在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管理期内,以及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违规申报行为的人选,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列入失信黑名单,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各申报人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5日,纸质材料请报送我处(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电 话:82911165

邮 箱:rcbsdufe@126.com


附件:见校内办公网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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