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教育厅自今年开始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根据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的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山东省省属及地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均可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6个团队。
(二)依托已纳入省财政经费支持的“一流学科”申报团队的可不占名额申报,每个学科限报一个团队。
二、团队组建条件等事项见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的通知》 (鲁教人字〔 2019〕6 号)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根据各自学科发展定位、现有基础,着眼于重点学科专业长远发展,统筹布局,确定拟申报团队。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信息完整准确。团队一般以“学科(专业、方向)+类型”命名。如,有机材料研究创新团队等。
(二)校内遴选。
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
(三)网上申报。团队登录通用评审平台(http://pspt.sdei.edu.cn:8001),团队用分配的账号登录后,从“青创人才计划申报系统”,填写团队发展计划书。
四、其他事项
(一)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人选须为学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全职人选须是学校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外籍人选以学校在山东省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学校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拟全职引进人选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备案引进的人选,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12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团队其他成员可兼职选聘,兼职人选每年在申报高校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申报人选其他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单位认真核实团队人选背景情况、资格条件等。对拟引进人选,须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进行核实,重点核实申报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
(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能同时申报“青创科技支持计划”和“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已申报“青创科技支持计划”的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组建新团队申报“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允许改报。
(四)依托已纳入省财政经费支持的“一流学科”申报的团队,不再重复给予省财政资金支持。省级(含)以上人才称号人员可作为导师参加团队。
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团队发展计划书》纸质版报送我处,电子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电 话:82911165
邮 箱:rcbsdufe@126.com
附件:见学校办公网通知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