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要求,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努力拼搏、开拓创新,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经中央批准,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有国(境)外留学或研修、培训经历,回国后践行留学报国理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包括:
1.在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一线工作,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2.海外学成归国后,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在我省领、创办企业,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3.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参与企业科研、生产、成果转化等,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省内事业单位留学回国人员;
4.长期在我省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已经获评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留学人员20名。采取差额推荐方式进行评选,我校推荐人选1人。
三、评选条件
1.有国(境)外留学或进修、培训时间1年(含)以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3.长期固定在我省工作3年(含)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5.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所在企业依法履行法律、社会义务,在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环保和诚信公平交易中无不良记录。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见附件1)、《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需提供获奖证书及回国后取得成果,创办、领办或服务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2.单位推荐。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填写推荐《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1名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山东省人选评选。
五、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人选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情况、人选工作业绩、推荐意见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人选附件材料,包括《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拟推荐人选汇总表》、《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推荐审批表》、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以上需提交的材料报学校人才办(燕山校区办公楼4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注明“xx单位推荐申报省留学人员创业奖表彰”。
联系人:于老师 耿老师
电 话:88525507,82911165
邮 箱:rcbsdufe@126.com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