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速推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迅速成长,按照《山东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政人〔2014〕3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首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数量及范围
“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培育成果和培养人才为导向,选拔5名左右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杰出人才予以重点培养和扶持,培育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造就一批省部级和国家级人才。
本计划面向一线教师,围绕学校确定的学科发展重点领域选拔,并向5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倾斜。管理期内的省部级、国家级人才,不再重复享受本计划支持。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执着、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近3年,系统地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1门核心课程,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总量不少于108学时,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显著。
(三)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本专业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
(四)发展潜力巨大,具有申报和主持国家重点或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内顶级学术期刊或国际著名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初步具备了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人才的实力。
(五)有较稳定的创新团队,并在团队建设上已取得一定成绩。
(六)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七)推荐时以近3年(2012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员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表》和《山东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和学科发展需要,对申请人的教学及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按评议结果排序。
(三)学校评审。人才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人选名单,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公布。入选名单公示后正式公布。
四、资助期目标
资助期内,入选者每学年课堂授课70学时以上,其中独立为全日制本科学生授课3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秀;所带领的团队进步显著;入选者个人在已有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显著进展,或确立了新的研究方向,并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一)入选某一省部级或国家级人才项目。
(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三)获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五、支持措施
(一)本计划支持期限为3年。
(二)学校为入选者提供每年12万元的津贴,按月发放。
(三)对于入选者,学校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别的人才项目,优先支持科研、教改项目立项及组建高水平团队。学校鼓励入选者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短期访学、交流。
六、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主要有:
1. 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等内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山东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2份。
3. 《山东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A3纸打印)8份。
4. 其他附件材料1套。主要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
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科研成果只填写前两位完成人之一;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务必于2014年12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人才办(燕山校区办公楼43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推荐选拔学校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设财经特色名校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推荐选拔工作。
联 系 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82911165
电子邮箱:rcbsdufe@126.com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